学院教师积极投身社会服务和司法实践。1988年,受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委托,举办上海市涉外经济六法项目起草进修班;受企业家联谊会的委托,举办涉外法律学习班。1989年,完成上海市外资委委托项目上海市三资企业合同实地调查和法律对策项目。1990年,承办上海市政府法制培训班。1991年,承接和完成浦东商品房地产法律起草工作。1992年,受外交部和司法部的委托,举办中国国际法教学全国南片会议、司法部首期香港基本法培训班。1993年,完成上海市政府委托项目《中国重返关贸总协定与上海地方立法》《“复关”与上海地方立法》《浦东新区法制建设》等科研课题,举办全国关贸总协定讲习班。曹建明教授于1994年、1998年两次走进中南海为中共中央领导人主讲法制讲座。1999年,国际法学院资料室被联合国指定为联合国文件收藏图书馆,收到联合国图书资料数百册,为校内外师生和科研人员从事国际法的教学和科研提供研究条件。朱榄叶教授是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指示性名单成员;10多名教师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上海仲裁委员会以及其它地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力促学院教学和科研与国家需求和司法实践相结合。
1985—2018年,学院承接中央、地方等各类委托课题项目100余项,多次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为全国人大、国务院、外交部、上海市人大、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提供专门咨询或立法论证。组织教师对对外贸易法、仲裁法、合同法、担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重大立法及修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参加上海市港口货物疏远管理条例、上海反暴利和价格欺诈规定、上海市多层促销管理暂行规定等上海多项地方疗法的论证、修改工作。承担和完成上海市进出口产品责任条例等地方条例的起草工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法院单位提供30余份外国法查明专家意见书,全部被采纳。完成国家、司法部和上海市多项重大科研项目,如《欧洲共同体统一大市场变化及中国对策》《中国海外投资法律问题》《上海地方立法研究》《“复关”对我国引进外资的影响及法律对策》《中国“复关”与上海地方立法》《上海外高桥自由贸易区法规研究》《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WTO争端解决机制》《国际法视角下的中日钓鱼岛领土主权纷争》等。多项研究成果获得全国人大、国务院、外交部、上海市人大、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的好评和采纳。